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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酒管办开展全省酒类执法检查工作,确保消费者喝上“放心酒”
2006-11-23 08:50  文章来源:山西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国庆”“中秋”两大节日来临之前,省酒管办起草并印发了“晋商酒[2006]490号关于做好全省酒类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”。明确规定: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以《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》、商务部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为依据,加大酒类市场监督管理力度,规范酒类流通渠道,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活动,打击假冒伪劣酒类,净化酒类市场,确保消费者喝上“放心酒”“安全酒”。从10月16开始,至11月18日,省酒管办对全省11个市的酒类管理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,对24个县区的酒类管理工作进行了抽查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表现在:1、促进了各市对“条例”、“办法”的宣传、贯彻;2、进一步规范了全省酒类管理工作。一是执法队伍的规范,要求各市、县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规范执法行为;二是酒类流通渠道的规范,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,分别对92户酒类经营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,对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零售户、批发户,责令当地酒类管理部门进行处罚、教育,对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不规范的经营户予以警告;3、查处了假冒酒类。对在朔州检查中发现的假冒太原高粱白,当场进行了处罚;4、进一步规范了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印制;5、促进了一些酒类管理工作相对落后地区酒类管理工作的开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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